汽车报废年限是指车辆在一定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后,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报废的年限。常见的营运汽车报废年限如下: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。公交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3年,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;微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,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
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 :“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,按照金属含量折算,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。 ”即:报废汽车回收企业,对收购报废汽车的定价,需依据汽车本身钢铁含量,参照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,加上合理的拆解、托运费用计价。 具体报废值请咨询客服:400-909-9689